不管你是主管還是員工,都該好好的看這一篇文章。 雖然喝紅了臉,你的沮喪、不平與不安,全寫在臉上了。在公司上了這麼多年班,突然一早上進公司,總務就發個紙箱給你,還站在一旁盯著你收拾東西,連電腦也不許開,收拾好了就走人。事情過了個把月,你還是氣憤難消。 你說看到昨晚的電視新聞,上千名失業勞工聚在勞委會抗議,要求政府對於企業裁員與失業率升高,提出對策。你說你也真想去抗議。 說來也巧,昨天中午我公出時走延平北路,正好經過勞委會。也曾停下來瞭解了一下抗議的訴求。所以對於他們抗議的原由,我能理解。 但當你說你也真想去抗議,我就有些話想對你說說。 你我曾在券商共事,長期研究過許多上市公司的營運,也讀過許多相同的資料,你應該還記得,許多統計資料都顯示, 有七成以上的公司,開業之後撐不到三年。剩下的一半也會在後來的兩年中陸續結束,能夠持續經營超過十五年以上的公司,不到百分之三,十五年以上的,更是不到百分之一。 照這樣來算,如果我們都從二十五歲左右進入職場,六十五歲退休,四十年的時間裡,想要一直待在同一家公司,並不是一個很切實際的期待,對嗎 ? 比較實際的情況應該是,我們會經常因為公司前途無亮自行跳槽,也常會因為公司無法再經營下去而不得不離開,對嗎 ? 其實你們公司的情況,半年多前就有跡象了,老闆經營的方向不對,你也曾抱怨了半天。我還記得那時我們聊過,我問你怎麼不另謀高就,你說你試了,但是談來談去,發現薪資都沒有現職高。 我講了一句很刺耳的話,你還記得嗎 ? 我說,別抱怨他了,雖然他是個不善經營的人,但至少他付給你的薪資,已經超過你的「市價」了。 其實當時我應該再提醒你,有這種現象,表示 你應該趕快在自已身上多下點工夫了。你的競爭條件已經在衰退當中,繼續這樣下去,保不住工作只是遲早的事 。我疏忽了,這點我向你抱歉。 曾經和一位創業成功的朋友有過一席印象深刻的談話。那已是四、五年前的事。他長我十來歲,在成功前曾經有過兩次事業失敗的經驗,負債累累。捫心自問,若我是他,恐怕再也沒有勇氣嚐試了。但他還是不肯放棄。 第三次,他成功了。那日與他飲酒吃飯,已是他創業成功的第五個年頭。他說前四年的獲利都用來還了債,現在才算稍微賺了點錢。 我舉杯表示佩服,微醺的他卻按住我將到口的酒杯,問了我一個問題:「如